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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市2009年4月份家电下乡工作情况的通报
2009-05-08 16:39  文章来源:郑州市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2009年4月份我市家电下乡产品单月销售量又创历史新高;全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5754台/部,(其中冰箱7216台,彩电4167台,手机609部,洗衣机3460台,电脑302台);销售金额2391.3万元。新密市销售单月销售量3089台/部,销量居全市各县(市)、区首位。
  截至2009年4月底,全市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07651台/部(其中冰箱53646台,彩电33667台,手机9830部,电脑324台);累计销售金额15511.86万元;按销售量排名前四名分别是:新密市、中牟县、新郑市、巩义市,其中新密市、中牟县累计销售量均超过2万台;按销量占农户数比例排名,区前两名为:管城区、上街区;县(市)前两名为:新密市、中牟县。兑付金额15511.86万元。按补贴数量排序县(市)前两名为:新密市、中牟县;区前两名为:惠济区、上街区。金水区补贴兑付工作效率较低,部分村民投诉在试点期间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至今未得到补贴。
  4月份各县(市)、区积极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活动的同时,新密市商务局与财政局积极沟通协调,在简化程序方面加以创新,推出了即买即兑或者一日兑付的兑付程序。从4月份开始,证件齐全的农民购买者在销售网点可直接按照补贴价格提走商品,由销售网点代为申办兑付手续;也可以在购买后乘坐销售网点送货车到乡镇(办)财政所申报手续,之后就到信用社领补贴款,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的购买。同时他们还积极策划市级示范店活动,组织五星电器建立家电下乡示范店 。新郑市商务局和工商局组成联合工作组,对全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,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店下达了《新郑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责令整改通知书》;责令整改。通过检查,规范了销售网点的经营秩序,净化了市场。
  为进一步推进家电下乡工作,各县(市)、区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:一是规划示范网点,各县(市)、区要选择一批规模比较大、销售规范、信誉好的销售网点作为示范网点,能够起到宣传、带动作用,原则上县城不少于2家,乡镇不少于3家。二是根据省家电下乡领导办公室工作要求,按照《家电下乡经销企业行为规范》,认真组织开展家电下乡质量服务月活动,整合售后服务资源,完善家电下乡产品售后服务网络,确保农民群众买得放心、用得满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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