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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市兑现出口加工区企业2008年运费补贴
2009-09-14 09:31  文章来源:郑州市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近日,省市两级财政拨付出口加工区企业2008年运费补贴资金共计467.1万元。
  郑州出口加工区是河南省、郑州市为进一步扩大外贸出口,推动外贸产业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,为促进加工区招商入区工作,扩大区内企业产品出口,降低出口运输费用,我省出台了《中共河南省委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意见》(豫发[2003]18号),决定对区内企业每出口一美元给予国内运费0.1元人民币的补贴,省和郑州市财政各承担50%的补贴资金。郑州市同时制定了《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企业出口商品国内运费补贴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到位。

  该项政策自2003年出台后,目前已兑付了五年,共支付补贴资金900万元。享受这项政策的企业从最初的1家增长到2008年的13家,补贴资金也从29.37万元增长到467.1万元,企业的出口业绩有了大幅提高。该项政策的兑现,对缩小郑州出口加工区与沿海出口加工区企业的运输成本差距,加快郑州出口加工区的发展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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